一、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首付离婚怎么分
首先,若有任何一位父母为子女购买房产的首付作出贡献,且该房屋记录在作为出资者子女的名下,同时,该房产贷款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那么当这对夫妇面临离婚时,法院通常会判定房屋归属登记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承担余下贷款的偿还责任。
对于那段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交付的贷款(包括本金及利息)以及由此产生的增值部分,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后为他们购置房产,那么这所房屋究竟应属夫妻共享还是单方面个人所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在购房过程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执行;反之,如果没有任何约定,那么这所房屋便可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男方父母出部分首付款买房离婚时该怎么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即便存在着贷款也不影响其所有权归属的判断,倘若此房产只登记于某一方名下,那么在两人结束婚姻关系离婚之际该房产依旧属于这一方的私有财产,不得在离婚过程中进行分割或者共有分配。
若该房产是以两人的名义共同申请登记注册,那么在法律意义上便可以被视作夫妻的共同财产,至于离婚后如何对其进行所有权划分,需要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再由法庭裁决最终的分割方式。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虽然房产只登记在某一方名下,但若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两人共同承担了贷款的还款责任,那么对于共同偿还的那部分贷款,另一方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