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卖房子还需要前夫签字吗
关于离婚之后房屋出售是否需要前任签名这一问题,需分情况进行解读。
具体而言,以下三种情况可能会影响到出售房产的程序和要求:首先,若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则在离婚后出售此房产时,无需前配偶签名;如果该房产属于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名义购买且签署过相关合同的,尽管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于此类房产的处理办法,但若已根据其履行了相应的过户手续,那么出售此房产便无需前配偶签名;最后,若离婚后尚未办理有关的手续,则在此期间,双方即便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仍对该房产保有共有产权,因此出售住宅时需得到双方同意并亲自签名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二、离婚后一方买的房子复婚后算个人吗
关于离婚后购房并再度复婚的情况下,所购房屋被认定为某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有财产,但在双方另有协议或规定的情况下则不同。
凡以下列举之物,均可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自结婚之日起前,由某一方单独拥有的私人物品;
(二)由于一方向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所获得的相应赔偿或补偿;
(三)依法制定的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所明确指向某一方的财产;
(四)某一方专享的日常生活所需物品;
(五)其他符合法律要求,明确归属某一方的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婚姻关系如何延续,这些个人财产都不会转变成为夫妻共有的。
双方若已有其他特别约定,则需依照约定执行。
当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创造的下列财富,将自动成为他们的共同财产:
(一)如工资、奖金等劳动收入;
(二)通过经营企业、投资项目等行为所获的利润;
(三)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四)在遗产继承或接受赠予时获得的财产,除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明确指向某一方的财产以外;
(五)某一方向其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领取或有资格领取的包括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金、破产安置费在内的各式福利待遇。
为了保证双方权益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男女双方还可以根据双方意愿及实际情况,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签署财产归属约定.约定内容需要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
对于这两种方式所订立的关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夫妻双方均存在着法律上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