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租房可以行使业主权利吗
在小区住房租户的层面上,他们确实具备一定程度上的业主权利,这些权利主要与居住环境有关。
尽管租房者并未拥有房产所有权,但是在租赁的有效期内,他们对于所租住的房屋享有合法且应得的占有权及使用权。
例如,他们有权利且理应合理地利用小区中的各种公共设施以及空旷场地;如果物业服务方面出现任何问题,他们应该有权力向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反馈;同时,当涉及到自身居住利益的重要事项时,他们也应有一定的话语权。
一些重大的业主权利,例如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重建等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决策的事宜,通常仍是由业主们来掌握主导权。
我们必须认识到,租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当受到尊重并且得到充分的保障。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二、口头约定租房定金付了不想租房定金不退怎么办
若您在租房过程中已经支付了定金而未能得到退还,那么您有权主张承担违约责任。
这必须建立在您可以提供确实有效的定金收据或是具备约束力的合同基础之上。
只要能够证明您所支付的定金确实存在于房东手中,您便有权要求其予以归还。
倘若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但是如果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那么您的请求可能会面临困难。
以下是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建议:
1.若租赁合同中未对押金的性质或使用方式做出明确规定,那么押金应当被视为租赁预付款,无论何种情况,房东均需予以归还。
2.若当事人交付了诸如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订金等款项,但并未明确约定其具有定金性质,那么当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时,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3.除非租赁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房东应当在租赁关系终止并且租户已完成迁出、清理并支付所有应付费用之后的当日,全额无息地将租房押金退还给租户。
4.在租房期间,若出现财产损失,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扣除押金。
在扣除相关损失后,剩余部分应予以退还。
5.在未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前提下,押金的主要功能在于为房屋及其内部财产设立担保。
在租赁期间,若因租户原因导致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遭受财产损失,则损失金额将从押金中扣除。
6.若未发生上述损失,则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时,押金应予以退还。
7.关于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双方可尝试通过协商加以解决。
若协商无果,租户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8.若租赁合同中未对押金的性质或使用方式做出明确规定,那么押金应当被视为租赁预付款,无论何种情况,房东均需予以归还。
9.若当事人交付了诸如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订金等款项,但并未明确约定其具有定金性质,那么当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时,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10.除非租赁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否则房东应当在租赁关系终止并且租户已完成迁出、清理并支付所有应付费用之后的当日,全额无息地将租房押金退还给租户。
11.在租房期间,若出现财产损失,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扣除押金。
在扣除相关损失后,剩余部分应予以退还。
12.在未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前提下,押金的主要功能在于为房屋及其内部财产设立担保。
在租赁期间,若因租户原因导致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遭受财产损失,则损失金额将从押金中扣除。
13.若未发生上述损失,则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时,押金应予以退还。
14.关于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双方可尝试通过协商加以解决。
若协商无果,租户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