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在商用物业所占用之国有土地适用权期满之际,土地所有人如希望持续享用该土地的使用权利,须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土地使用权续期申请,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重新缔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同时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此基础上,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中所规定的使用期限已经届满,而土地所有人仍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那么他应最晚在使用期限届满前一年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续期申请。
经过政府部门批准同意续期的,土地所有人必须与政府部门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中所规定的使用期限已经届满,而土地所有人未能及时提出续期申请或虽然提出了续期申请却未能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该土地的使用权将被国家无偿收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种方式是什么
我国实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共有四种方式: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及拍卖出让。
该过程须遵循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用地者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这四种方式各有优劣势,其中拍卖出让引入了竞争机制,有利于政府获取较高收益,具体使用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