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东有义务给租客提供暂住证吗
关于居住证的申办流程,房东应当特地承担起这项协助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成功办理居住证的必要前提就是必须提供居住证明,而这其中便需要房东配合提供其名下的房产证作为佐证,同时还要前往所属的社区事务中心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方才能够圆满完成此项任务。
不仅如此,一个十分有效的方式便是将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的所有材料提前交予房东过目审阅,以便让他更加深入了解您为申请居住证所做的努力和准备工作,从而获得其充分的信任与支持。
假如房东对这个问题仍心存疑虑的话,建议在有关证件之上明确注明:仅用于办理居住证之专项用途。
另外,倘若您通过中介机构寻找到合适的住宿地点,您亦可在获得房东准许后,委托中介公司代为协商、办理相关事宜,确保办理过程的顺利进行。
若跟房东之间无法达成共识,也可考虑寻求社区居委会等相关机构的协助,以期妥善解决问题。
《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二、预付了租金房东毁约怎么赔偿
租赁合同时出现租户违约之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行为所带来的责任形式主要由以下三种构成,分别为合同义务的继续执行、采取相应的补偿性措施与直接进行经济赔偿。
首先,我们来谈一谈合同义务的继续执行,通常被称为“强制实际履行”。
这是指当违约一方收到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后,必须无条件地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以达到履行合同目的的一种责任方式。
这种责任形式的适用实施会因为债务的性质特点产生差异。
例如,对于那些金钱债务来说,“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是唯一的选择。
因为这类债务只有可能发生逾期未履行的问题,从未存在无法履行的情况。
所以,对于此类债务,应该毫无疑问地选择继续履行作为其责任解决方式。
当涉及到非金钱债务时,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虽然原则上可以主张继续履行此类债务,但是,如果涉及到如下几点情况,就无法使用该责任方式:第一,法律层面或者实际操作中确实已经无法再履行该债务;第二,债务的标的事物本身并不适合采用强制执行(例如婚姻关系等),或者强制执行所需的代价过于高昂;第三,债权人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债务履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