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1、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有:

(1)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召开业主大会;

(3)提出建议;

(4)行使投票权;

(5)享有被选举权;

(6)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7)享有各类服务资金的使用权;

(8)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具有监督权。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业主可以要求换物业吗

业主是可以要求换物业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业主是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主体,也可以共同管理其他重大事项。而物业是为了业主服务的,他们之间就是委托于被委托的关系。所以业主是有权要求换物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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