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对象离婚后公租房是以男人名义申请的,离婚后我能住吗

一、我跟对象离婚后公租房是以男人名义申请的,离婚后我能住吗

具体事宜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量与决定。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涉及到夫妻共同居住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问题时,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那么在离婚之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继续承租此套房产:首先是在结婚之前由其中一方单独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且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超过五年的时间内;其次是在结婚之前,其中一方承租了本单位的房屋,当离婚发生时,双方都仍然属于本单位的员工;再者就是在结婚之前,其中一方通过向银行贷款投资建设房屋并获得了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权,婚后则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此外,在婚后,无论是其中一方还是双方同时提出申请,都可以获得新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权;还有一种情况是在结婚之前,其中一方已经承租了公共租赁住房,婚后因为这套住房被拆迁而重新获得了新的承租权;最后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所在的单位共同出资联建或者联合购买的共有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在离婚之后夫妻双方仍可能继续居住在同一屋檐下,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就不会产生任何纠纷。

在处理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问题上,法院通常会将房屋的租赁权赋予其中一方。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二、我通过了申通公租房错过通知怎么办

公租房申请过之后是可以再次申请滴哦!只不过你得保证,只要你还是满足那个公租房的入住要求,而且你别被其他什么保障性住房给约束了就行啦~不过呢,要提醒大家的就是,要是你在公租房里待不下去,想要搬出来的话,那恐怕得等上那么一段时间才能接着租房子哦。

这种情况下,就算你符合了公租房的条件,也是没法儿给你分配房子的。

至于说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嘛,这个可是由咱们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房价和大家的经济实力来决定的,每年都会有所变化。

当然啦,如果你符合廉租住房的保障条件,然后又租了公租房的话,那你还能去申请廉租住房的租赁补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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