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结束后房东索赔怎么办
在房屋租赁协议尚未履行完毕之时,承租方无理地终止租赁协议的,应依据租赁协议中所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租赁协议中并未明确规定违约条款,则应负责赔偿出租方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出租方的实质性经济损失主要表现为因租赁协议未能继续履行而导致的租金收入损失。
具体而言,若租赁协议剩余期限内该房屋未能成功出租,那么承租方需承担剩余期间的全部租金;反之,若租赁协议剩余期限内该房屋成功出租,那么承租方仅需承担出租前已产生的租金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租房合同未付款可毁约吗
在遇到合同一方违反合同时,当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之际,若已经协定的违约金数额抵挡不住真实损失的突袭,那么守约方可诉诸法律途径,请求法庭适度上调违约金;
若是已定的违约金远远超过实际所受之损,违约方则有权向法院申诉,请求下调过高的违约金。
同样地,这一原则也适用于房屋租赁违约金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