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买房离婚怎么判
若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能够自主建立贷款房产权的分配方案达到共识,法院通常会遵循当事人之间的自愿原则,按照双方协商后签署的协议来作出裁决。
如,其中一方可能希望承担后续的贷款还款义务及保留房产所有权,而另一方选择放弃房产所有权,以此换取其他形式的财产补偿。
若夫妻双方未能就贷款房产权的分配问题达成一致,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一般而言,法院更倾向于将房产判给具备持续偿还贷款能力的一方,同时要求该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这种裁决方式既充分考虑到贷款的偿还责任,又尽可能保障了双方的经济权益。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若贷款房产在离婚前出现升值现象,那么这部分增值部分亦应被纳入财产分割的考量范畴之内。
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对于房产的贡献度、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管理与维护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公正且合理地划分增值部分的归属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处理
关于房产抵押贷款在离婚后的处置办法如下所示:
(1)若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际,仍有未偿还完毕的房屋抵押贷款存在,则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由其中一方或双方负责继续偿还此项贷款。
在依照这份离婚协议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该份离婚协议中所载明的条款即刻生效,具备法律约束力;
(2)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将房屋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将其判予某一方所有,并由该方承担剩余的房屋抵押贷款还款责任,同时向另一方支付首付款及婚后还款部分,以及这部分款项所产生的增值收益的一半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