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房屋经营的企业在拆迁中有没有补偿
在面临拆迁的情况下,承租房屋并进行商业运营活动的企业通常均有获赔的权益。
此类企业可针对那些因政府征收行为而产生的财产损毁或贬值、搬迁所需费用以及短期内无法正常运作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等多个方面获得相应的补偿款项。
具体而言,承租房屋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在遭受拆迁时可能会获得如下类型的补偿款项:
1.由于停产停业所引发的经济损失;
2.设备拆卸与重新安装所需的补偿(尤其针对大型或精密生产设备);
3.搬迁所需的相关费用(包括设备、生产原材料、基础设施及可拆卸地上附属物等);
4.对解雇员工的安置补偿;
5.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如未能履行订单所产生的违约金等);
6.奖励与补贴;
7.自建房的重置成本补偿;
8.剩余租赁期限内租金差额的补偿;
9.其他相关补偿款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承租人能得到拆迁补偿吗
租户有权获拆迁赔偿。
若不能与房主就解约事宜达成共识,可请求房主给予安置并赔偿搬迁损失。
如与房主成功解约,可向房主要求损失赔偿。
公租房拆迁补偿方式包括:由公租房提供机构另行安排房屋供租户继续租赁,重签租赁合同;或直接给租户货币补偿,让租户自行解决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