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租房合同刑事责任有哪些求有关人员帮助

一、伪造租房合同刑事责任有哪些求有关人员帮助

1. 对于伪造的出租屋租约,如果还在其中擅自使用了某个公司的印章,那么这就可能酿成伪造公司印章的严重犯罪行为。

2. 然而,如果这个所谓的“公司”其实并不存在,当事人却又以此为借口,通过这份假合同来进行诈骗活动,且受害者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达到了一定数量,那么此时便可能构成更为严重的合同诈骗罪。

3. 在此要提醒指出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若故意向法庭提供伪造的合同文件,其目的在于陷害他人或是隐藏罪证,那么他/她将可能面临伪证罪的指控。

4. 关于如何辨别伪造的合同,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关注:首先,如果合同是由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所签署的,那么它很可能就是伪造的;其次,如果合同是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那么也应该引起警惕;再次,如果合同的一方并无实际履行能力,但却试图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另一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合同也极有可能是伪造的;最后,如果合同的一方在收到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立即逃逸,那么这种情况同样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5.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伪造的合同本身是无效的。

一般来说,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都可以认为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是无效的:

(一)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采用了欺诈、胁迫等手段,从而损害了国家利益;

(二)合同双方恶意串通,并且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合同的形式虽然合法,但是其背后却隐藏着非法的目的;

(四)合同的内容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五)合同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六)合同中包含了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条款;

(七)合同提供方在格式条款中免除了自己的责任、加重了对方的责任、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租房子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租房子首先要核实出租人的身份,是否是房东本人,这个要和房产证核对身份信息,如果不是房东本人,则要求其出具房东的委托书;

其次可以和房东约定同意转租条款,万一不想租了还可以转租,避免承租人的损失。

最后还可以签订提前退租条款,万一发生退租的情况,损失可以明确。明确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二、签租房合同必须房主本人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租赁合同需由房东亲自签署。

该合同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具有法律实效性。

明确规定,经合法程序订立的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双方应严格依照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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