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现售应具备哪些要求
(1)现售商品房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和施工许可证等等。
2、法律依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商品房买卖的定义
商品房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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