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租合同纠纷的常见问题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主要议题涵盖了租金分歧、押金的退返争议、物业维修的责任认定以及合同解除及续签等相关事项。
其中,租金争端常常牵涉到承租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或者拒绝支付租金;至于押金的退返争议,则往往源于出租方未能及时返还押金或者扣除不合理的费用。
在物业维修的责任划分上,出租方需要承担起房屋主体结构维修的主要职责,然而承租方也必须在合理范围内使用房产并主动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
关于合同解除及续签的条件设定,应当在合同条款中予以清晰明示,以规避由双方对合同理解差异造成的矛盾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律师费怎么收
关于律师在处理房地产买卖纠纷等民事案件中收取服务费用的事宜,通常需要由律所的代表律师与委托人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商,并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来确定具体的服务费用标准。
在我国,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共同商定最终的收费金额。
在协商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1)为完成委托事项所需投入的工作时间;
(2)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及难度;
(3)委托人的经济承受能力;
(4)律师在处理该案过程中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和责任;以及
(5)律师个人的职业声誉、专业素养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