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租房人可不可以享有业主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承租人对于所租赁的房产具有使用权及收益权,然而并不具备占据及处置的权力。
承租人如能严格按照约定的期限向物业管理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则可视作是物业公司的合法服务对象,因此承租人拥有行驶业主部分权利的资格,可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就关于物业服务的相关事宜展开磋商。
凡由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背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则的行为而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参照关于业主的相关规定予以妥善处理。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二、租房押金能退吗
租房押金能否返还需考虑多种因素,主要包括租户是否按约履行合同义务、是否对房产造成损伤及是否有提前解约行为等。
若租户尽职遵守合同各项规定,无损毁房产,且不违反其他条款,则租赁期满后,押金通常应予退还。
反之,若租户未能履约或对房产造成损坏,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以补偿损失。
若租户提前解约且合同对此有所规定,租户可能须承担违约金,从而导致押金部分或全部扣除。
若双方就此产生纠纷,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