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变更怎么办

一、公租房离婚后对方不配合变更怎么办

若夫妇二人离婚之后,男方所租赁的公共住房面临退租问题,而女方却坚决不愿意搬离住处,此时可以考虑采取如下几种措施以解决这一困境:首先,依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或法律条款,依法依规地解除租赁合同并迫使女方及时搬离;其次,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了任何阻力或产生冲突时,可寻求相关法律机构或者有关官员的专业意见及帮助,以此进行介入调停或者维护自身权益;最后,倘若具备充分的合理性以及确凿的证据支持,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强制要求女方搬离原居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租房人不给租金又不退房怎么办

若承租方未偿清房租且拒绝返还房屋,您可考虑以下对策:首先,协商解决。

与承租方进行交涉,要求其按时支付拖欠的租金以及从房屋中搬离。

倘若此方法失效,则可寻求司法途径。

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承租方向您支付拖欠的租金,同时,若其逾期不付,您还能依法解除租赁协议,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拖欠的租金及赔偿相关损失等。

最后,若法院裁决生效后,承租方仍拒不履行,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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