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款买房离婚怎样分配
关于购房时选择采取贷款方式之后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配的问题:当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应当被视作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因此,在离婚之时,该房产需要按照平均比例来进行分割。
在这个过程中,得到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应该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货币价值作为赔偿。
但是,如果是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利用其个人资产进行了购房贷款,并且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他/她的名字,那么在婚后,尽管双方都有参与还款,但这栋房子仍然可以被视为婚前个人财产,而其中的按揭贷款也将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配偶所参与偿还的那部分贷款,应当给予适当的返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子如何分割表格
1.婚姻存续期内共购、共筑或婚前双方合资购置、兴建的住房,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予以分配。
2.婚后修缮、装潢或重建婚前一方拥有的房产,如未更改产权归属,则仍属于原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的权益也应得到相应补偿。
3.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折价补偿方式向另一方支付款项;若进行了扩建,扩建部分的房产应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4.离婚时已获得产权的房产:私房及具备产权证且可上市交易的公房,通常以产权证颁发时间为准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并取得产权的,该房产即为共同所有。
5.房产证上除夫妻双方姓名外,尚有他人姓名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追加第三人,而会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请求,对房屋部分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请求,中止案件审理,告知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诉讼,然后依据析产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房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