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付了首付能退房吗
在支付完首次购房款后,若出现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明确下的情境,买受方仍有权要求取消购屋并请求退还已付款项。
以下四种情况如出现其中任意一项,都可视为足以让买方主张合同解约权的关键因素:首先,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如期完成房屋交付,且迟延时间已超出合同预先设定的交房日期长达三个月以上,买方即可依据合规要求实现解约权;
若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存在不符合之处,且差异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三,买方同样有权利据此提出解约申请;再者,若房屋本身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至于严重影响到买方对该房屋的正常使用,买方亦可依法行使解约权;最后,若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的产权状况,例如房屋已被抵押或即将出售给第三方等情况,买方也可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子第三十二条
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电梯合同首付款付过一直不开工可以退吗
在我方签订购买合同并交付首付款后,若符合特定条件,便有权解除该合同。
此种方式可分为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两类。
首先,法定解除则是指当卖方因自身原因出现违约行为或者存在欺诈行径导致购房者对所购房产持有不满态度时,买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若对方未曾违约且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仅由买方单方面决定退房,那么这将被视为违约行为,买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相关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