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期满自动续签吗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无关于合同自动续期的明确条款。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租赁合同期满后如若未能及时续签却仍继续履行租赁义务,则应按不定期租赁关系处理。
在此过程中,您只需要在决定解除租赁合同时适当提前向对方发出合理的告知期限,即满足了相关规定要求。
所谓定期租赁合同,系指双方在合同中就租赁期限达成明确协议。
与此相对照地,不定期租赁合同则可细分为以下三类情况: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未对租赁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其次,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最后,如果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确定租赁期限,则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关系。
此外,当租赁期限届满时,如承租方仍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方对此未提出任何异议,那么原租赁合同将继续生效,但其租赁期限将被认定为不定期。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租房合同期没满,承租人可以退房的情形有什么
在租约未届满之际,如出现以下列举的承租人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关系的特殊情况,出租方将予以批准:首先是当租赁之房产面临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等不可抗力因素时;
若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存在争议,亦可能导致承租人无法继续履行租约;再者,如果租赁房屋对承租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构成严重威胁,那么承租人有权提出解约申请;最后,若租赁房屋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也会成为承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