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还没到起租日期可以取消吗
关于在租用期间尚未抵达起租日之际能否解除租赁合约之事宜,须依据合同内是否已明确约定为准绳。
倘若在合约上标明了可允以提前解除的相关条款,那么双方都允许按其所列示的内容进行合同的解除;然而若在合同中并未涉及这方面的约定,此时作为打算提前结束租赁合同的乙方,则需负担违约的相关责任。
至于在租赁期间尚未到期之时,欲要提前中断合约关系的相关情况,倘若当中存在着法律所规范的特定情境时,可以直接撤销该合同;但若是并未符合上述条件的话,我们建议首先与房东进行充分的协商交流,在取得共识的前提下同样也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
假如选择直接撤消合同,将可能构成违反契约精神的行为,而这就意味着乙方必须承受相关竞约责任,所以,我们强烈建议尽量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没跟房东签合同,房东能收房租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租方在获得出租方许可后,有权将其所租赁的相关物品或服务等转授给第三方进行使用和享有。
如果未得到出租方的批准,承租方向将租赁物体转让给其他第三方时,出租方有权利对该租赁合同进行解除处理。
那么,对于“当事人能否收回被转租的房子”这个问题,其核心焦点便在于出租方是否已经知晓有关情况;同时,需保持不得损害于善意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原则要求。
显而易见地,当承租方在没有征得出租方同意之下,擅自将所租赁的房屋进行转租之时,出租方有权对原租赁合同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从而将房屋收回。
对于因承租方私自转租导致转承租方所受的经济损失,该转承租方依然保留着向承租方寻求赔偿的权力。
所以,承租方若未经过出租方的同意而擅自进行房屋转租,虽然原租赁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在这个时候,出租方可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求收回房屋;或者出租方确认或默认转租行为,使得租赁合同得以持续生效,只不过在这种情形下,对于由于第三方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主要源于合同的相对法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