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属于正常添加食品添加剂的,不会对人体造成危险的,不是违法行为。但使用法律明确禁止的食品添加剂,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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