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第一天不想租了怎么办
若租赁房屋仅一日便不愿再继续承租,可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解约共识。
然而需注意的是,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方须依照合约内容支付违约金,而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部分,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进行适度提升;但若违约金过于超出实际损失,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依据当事人请求予以适度降低。
若双方并未就违约金事宜作出具体约定,则违约方应按照实际产生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租房到期不搬怎么办
1. 在房屋租赁期限结束之际,租户若未能按照约定完成搬离工作,我们建议您在尊重对方权益的前提下,给予他们一定合理时间(例如3日)去完成搬迁及结清房款事宜,若逾期仍未履行,请您考虑向当地法庭提起诉讼。
当租赁期限已经结束,承租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准时迁出所租赁的房屋。
若承租方希望继续使用此房屋,则应在租赁期限结束前至少三个月向房东提出申请,并经过房东的明确同意后,双方可共同协商并签署新的租赁协议进行相关续约事项。
2. 如果在上述告知期限内,租户依然未能完成搬迁,您可以考虑携带相关文件资料前往当地法院立案庭进行起诉,同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便法院能够对房内的货物进行查封处理。
3. 在起诉过程中,您可以主张追回房款、延迟支付房款的同期银行利息、强制执行租户搬离租屋以及支付超期租住期间的租金等合法权益。
若承租方未能按时提出续租申请,但在租赁期限结束后也未能及时迁出所租赁的房屋,那么他们将被视为违反合同约定。
此时,承租方除了需要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的租金之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若因这一违约行为给房东带来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范围,承租方还应对此进行赔偿。
4. 部分房东在租赁期限结束之后,可能不会主动向承租方提出收回房屋的要求,而是继续向其收取租金。
这种做法实际上相当于默认了租赁期限的延长,因此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承租方违约。
但是,这种未经法律程序确认的租赁关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容易引发各种纠纷。
如果双方均有意愿续签租赁协议,建议重新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获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5. 在房屋租赁关系持续期间,若房东因某些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前收回出租房屋,应当事先与承租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取得其同意。
若因房东提前收回出租房屋导致承租方遭受经济损失,房东有义务对此进行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