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房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务必警惕租房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诈骗行为。
当前市场环境下,有诸多犯罪分子利用提供租赁房屋的名义行骗,因此,租房者必须确保出租方确实为合法的房东,且其具备该房屋的出租权利,切勿因急于寻找住所而轻易交付金钱。
在进行租房交易时,务必要遵循正规的流程,签署相应的租房合同,明确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以防未来产生纠纷。
尤其需要对退租条款进行详尽规定,防止不良房东借此机会拒绝退还押金或者少退押金。
在选择合租伙伴方面,建议优先考虑与自身兴趣爱好相投的朋友、同事以及同学等人,这样不仅能够共同承担租金压力,还能在日常生活中相互照应,增进友谊。
若需与陌生人共同租房,首先应当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件、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并通过电话等途径核实其真实身份,随后再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房产吗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应规则,抵押人确实有权利出租已经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法典中没有明确禁止抵押人将抵押房产进行出租行为,但是依据该法典第406条的规定,抵押期间内,抵押人是可以对其抵押财产实施转让行为的,这便意味着抵押权本身并不会妨碍到抵押物的出租交易。
我们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假如在抵押权得以实现或者到期之前,租赁合同已经过期,那么抵押权人就有权要求承租人搬离抵押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