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女方自己买房子算婚后财产吗
实际情况会影响房产归属问题,需考虑购买资金源自何处。
如果房屋全款由岳父岳母支付,且已经明确为单方赠与并已落在女方名下,或者其使用部分源于女方结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这些资产均非夫妻共同财产;反之,若女方用婚后工资、奖金等收入购置房产,除非有特殊的共有财产协议明确规定,否则仍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子婚前买的婚后加的名字可以吗
倘若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某方家长为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购置房产提供了资金支持,那么这部分出资理应被视作对其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方面明示此笔款项是专门用于赠与新婚夫妇双方的。
即便在婚前由父母为此类房产支付全额或大部分金额,且在婚后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贷款还款责任,也并不会改变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在此种情况下,若不幸面临离婚,涉及到的按揭房产将不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仅归属于其中一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