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丢了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报警吗
倘若房东拒绝对租客已归还的租赁房屋中的押金进行返还,那么可尝试拨打当地警方的报警电话“110”寻求帮助。
此类事件往往仅能通过警方协调处理,而无法正式立案。
在房屋租赁协议已经终止或者解除、且未发生任何拖欠租金或者相关费用以及屋内物品损坏的情况下,若房东仍坚持拒绝退还押金,那么租客应首先尝试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以解决问题。
如经多次沟通无果,则可选择报警并请求警方介入调解。
若调解失败,租客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房租未到期房东提前让搬走怎么赔偿
在租房合同尚未到期之际,倘若业主强行要求租户搬离房屋,则应根据租赁双方在合同中所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予以相应的赔偿。
若业主未按约定时间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即构成违约行为,需对此负有法律责任。
若业主在租户未能做好充足准备的情况下单方面解约,由此给租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业主亦须承担赔偿义务。
关于合同违约金部分,可以依据原先签订租房合同时的具体约定条款予以衡量,但需遵循如下相关法律规定:
(1)违约金金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虽然并无具体数额上的限制,但通常需以双方能够预见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引发的经济损失作为上限;
(2)当一方违约之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之时,如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遭受的损失,那么守约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提高违约金金额。
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也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降低违约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