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签完发现有问题怎么办
在租赁房屋的协议签订之后,若发现其中存在问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未果或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同时,积极搜集相关证据材料以备此后可能产生的仲裁以及诉讼之需。
在签署租赁合同时,若发现合同中存在疑虑之处,可采取如下措施:首先,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其次,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认定合同无效;最后,若当事人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据实际情况,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定金不退如何处理,没有签合同
在没有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如定金遭到不得退还的困扰,租户可依据当时的具体情形与物业业主进行磋商。
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租户则应寻求房屋管理部门的协助,请求督促业主予以返还;或者依照法律程序申请仲裁乃至诉诸法庭诉讼。
尽管双方并未签署正式的合同文本,但只要其中一方已切实履行了大部分的责任和义务,且另一方对此表示认可,那么此种情况便构成了合同关系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