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购买房子,再离婚怎么办
夫妻共有房属于共同财产,若离婚,双方可协议归谁;如无法达成协议,则需提交至法庭裁决,依据公平公正和保护孩子、女性及无辜者利益等原则予以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与老公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在涉及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的场景中,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进行分割:首先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个人贷款全部或部分的提前还款行为,或者在婚前以全额付款的形式购买房产,并且房产证上只列有购房者本人姓名的情况下,无论该房产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获得的所有权,都将被视为相关当事方的个人财产,其配偶无权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请求。
在夫妻双方结婚之前已经支付了房屋首付款项,并且向商业银行申请了贷款,同时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购房人也是购房者本人,那么即便在婚后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房屋贷款来维持房屋的正常运营和维护,但此种类型的房产依然被认为是个人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贷款金额以及与之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应当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配,而尚未偿还完毕的剩余贷款则将视作属于房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第三种情况是,当房产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购房人为夫妻双方,且未明确标注各自所占份额的情况下,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无需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而是直接对房产进行平均分配。
最后一种情况是,当房产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购房人为夫妻双方,且明确标注了各自所占份额的情况下,则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同样无需考虑双方的出资比例,而是直接对房产进行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