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在外租房自杀公司有责吗
若员工不幸于承租房屋内发生意外离世,且本次意外与租户所处的住房环境中潜在的安全隐患息息相关,那么房东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观若与出租房屋本身并无关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此种情形下房东并不涉及法律责任的问题。
面对这类问题时,建议用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明确此次事件究竟属于单纯的意外事故或有预谋的刑事案件,进而据此来裁断房东是否应当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企业亦须严格遵守现行《民法典》及劳动法对于员工伤亡事故的有关规定,对员工家庭提供适当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欠物业房租,股东会怎么处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债务通常情况下并不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应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其偿还公司债务的唯一来源,而股东仅需依据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度来负担公司的财务责任。
如果股东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其出资义务,他们则应当就未实际缴纳的资金及其对应的利息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若一家企业的股东无法证明该公司的财产与他们自身的财产之间是相互独立的,那么这些股东也将被视为对公司债务负有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