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不到一年押金不退合理吗
在租房不足一年的情况下,承租人要求退回租房押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主要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如果给付方未能履行其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债务义务(即违约),作为收取押金的出租方有权拒绝退还押金,此时此举合法正当。
其次,如果收取方也未按照之前的约定履行相关的债务责任,那么拒不归还押金将构成违法行为。
最后,倘若双方均已严格依照合约规定完成各自的义务,那么在此情形之下,出租房有权利按约解除押金协议并给予承租人相应的退还。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房东合租房可以安装摄像头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主在其出租房屋内安装摄像头可能涉及违反相关规定及对承租者隐私权的侵害。
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判断。
若房东在出租屋内安装摄像头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监视或获取租户的个人信息,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是非法且违背道德规范的,对承租者的隐私构成了严重侵犯。
然而,若是房东出于保障住宅和财产安全之考虑(即只在家中未设摄像装置的场所安置摄像头),这样的做法则应当予以合法化,因为此举并不具备侵犯租户隐私权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