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买房一方出资离婚怎么分
首先,关于婚后由单方财产出资购置房产并登记在己方名字之下时,该房产具体归属情况如下:
1.若已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则视为个人财产的转化,应归为个人所有。
2.若仅支付了首付,则该房产仍可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未偿清贷款及房产增值部分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当婚后由单方财产出资购买房产并登记在双方名下时,该房产应视为共同财产,实际上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本写两个人名字离婚后归谁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屋购买时间节点,如系婚前购置,那么该房屋便属于购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其配偶并无权利进行分割。
若房屋为婚前一方私下购买,但是在婚前或者婚后加入了对方的姓名,这时便需要将该房屋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
2、其次考虑到房屋购买的时间点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对该房产并未作出特殊的约定,即便仅有其中一人的姓名出现在产权证上,也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配。
3、最后,无论房屋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了房贷的偿还责任,那么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其增值部分,都应该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