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第一天后发现空调是坏的怎么办
关于租赁过程中空调设备损毁问题的责任分配,这其中牵涉到多个影响因素:首先看租赁协议内对于该事项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倘若协商一致内容明确,则依照协议执行相关事宜。
我们还需要探究导致空调设备损毁的具体原因。
若设备因自然磨损、正常使用等原因而损坏,通常情况下,维修责任将由业主承担。
反之,若设备损毁源于租户的不当操作或者故意人为破坏,维修费用将由租户承担。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租房押金未到期不退押金是否违法
关于合同尚未到期而不退回押金是否合法之疑问,需要依据实际状况予以判断:
1、从普遍实践来看,租房合同规定在未到期前提下拒绝退还押金并不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该种做法被视为不合法;
2、然而,当承租人未能依照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无故提前解约、退租时,视为其存在违约行为,此时若房东仍坚持不退还押金,那么这一行为便具有了合法性,但若因此给房东带来经济上的损失,房东有权要求承租人进行相应的赔偿,而非继续退还押金。
3、根据相关法律和惯例,通常情况下,承租人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终止租赁合同,并在结束租赁关系之后,结清所有租金。
若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因承租方提出终止合同而导致押金不予退还,那么房东应当退还押金。
4、在实践中,当事人交付的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或押金等,若未明确约定为定金性质,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
5、除非合同另有特别约定,房东应在租赁关系解除且租客搬离房屋、清点并支付所有应付费用之日起的当日,全额无息退还租客的租房押金。
6、在租房期间,若出现财产损失,可相应地扣除押金,但在扣除财物损失后,押金应予以退还。
7、若未产生任何损失,则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押金应予以退还。
8、对于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若协商无果,承租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