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租中途不想租了怎么处理
租房押金主要是为了约束承租方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比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退租、对房屋内的设备产生恶意破坏、未能按时缴纳水电费用等。
若承租方并无此类不当行为,则可在租约到期或双方解除租赁关系时,向其索回押金。
具体而言:
1. 若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期限内违约的,出租方可拒绝退还押金;
2. 若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承租方违约后,出租方有权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扣除押金;
3. 若合同明确规定,承租方需提前一定周期告知出租方并在该周期内提出解约申请,且承租方确实遵守此项规定,则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押金。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出租房屋家用电器坏了怎么办
若在房屋出租合同中并无详细表述关于屋内电器设备权责归属的条款,并且承租方并非蓄意毁损家电设备,那么此种情况下的维护成本应由业主承担。
对于承租者遵循约定的使用方式或是依据租赁标的物本身特质进行合理使用,由此导致租赁物品出现损耗现象,承租方无需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作为出租方必须恪守租赁物品的修缮义务,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
当房屋租赁期内发生电器设备故障时,若该设备为承租方所有,则承租方需承担维修责任;反之,若该设备属于出租方,则应由出租方承担维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