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前买房和结婚后买房的区别
1、在婚前购买房屋,则视为个人财产,若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出现离婚情况,该房产不会纳入财产分割范围;相反,在婚后购置房产,其将归为夫妇双方共同所有,并在离婚时被纳入财产分配范畴。
2、对于婚前购房者而言,无论双方是否成年,只要在实行限购政策的城市中,均可按照单独家庭进行计算,各拥有一套住房的购买权。
婚后购房者需以家庭单位进行计算,在实施限购政策的城市中仅能购买一套住房,而在无此限制的城市中,购买第二套住房所需支付的过户税费及首付款比例等方面,相较于第一套住房都会有所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卖房需要对方签字么
在夫妻双方结婚之前购买的房产若被判定为共同财产性质,那么在处理出售此类房产的事宜上必须要求得到夫妻双方面的一致通过和签字认可方可进行交易操作。
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被认定为个人财产,那么在此情况下便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和签字,仅需由该名个人自行决定如何处置此房产即可。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之规定,夫妻双方有权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作出约定,可选择将其划分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不同方式。
这种约定应采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如未作任何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则应依照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及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财产归属。
对于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相对方已知晓该约定的,则应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