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资助婚后子媳买房是不是赠与行为
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是赠予吗?通常是的。
若父母在出资时声明房子仅归其中一方,那这就是他/她的私人财产;否则,就属夫妻共有财产。
所以,父母资助婚后子女购房是不是赠予行为,关键在于他们有没有申明房屋只归属某一方。
若有,那就是其个人财产;反之,则是夫妻共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结婚后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若增女方姓名但无法证明非自愿,则视为共用财产。
此为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之财富。
如婚后购置房产,无论产权证上署名何人,法定哪方支付首付款,亦或是另一方为之承担更多支出,均应视为共同财产。
在婚前购买并已全额付款之房屋,则归于个人婚前财产,在离婚之时不会被纳入共同财产范畴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