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能以个人名义买房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是的,购买房屋时的确可以仅登记一方姓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它并非夫妻共有财产。
实际上,无论购房签署的文书上是否列明双方署名,只要购买行为发生在夫妻婚姻存续期内,而双方并未作过任何特别明确的约定,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即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买房怎么才能归一个人所有
在婚后共同购置房屋时,如期望房屋所有权能完全归属其中一方,那么,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明确规定,这种协议将对夫妇二人产生法律约束效力。
在落实这一事项时,夫妻双方需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明以及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公证机构进行房屋产权公证。
经过公证程序,明确房屋仅属女方单独所有,待双方签署并按下指纹确认后,这份公证书即刻生效。
若父母在婚后为其子女购置的不动产,且该不动产已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则此项房地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