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将房子出租给我后,还能租给其他人吗

《关于房屋租赁案件纠纷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1、请求房东出示前一位承租者的租赁合同,明确合同到期时间;或者出示解除租赁的相关证据。

2、在不知道情况的前提下,尽快搬进租赁房屋,实现现实的合法占有。

3、如无法及时搬进出租房,可以向房东请求,一起到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在房源满意的情况下,尽快与房东约定时间签订租房合同,情况允许可当场签订。

5、明确与房东约定,不得在房屋出租期间将房屋另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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