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时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以下六种情形可视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
1. 开发商资质不全;
2. 房屋权属存疑;
3. 开发商延期交房且期限超标;
4. 交房品质未达约定标准;
5. 因开发商过失导致买受人无法按约取得产权证;
6. 房屋面积误差超出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肥个人房屋买卖税费多少
关于合肥个人住宅买卖中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具体数额,这取决于多项因素,如交易房产的类别、建筑面积以及交易发生日期等等。
以下内容将详细陈述在一般情况下,合肥市个人住宅买卖所涉及的税费构成及各个部分所占的比重:首先要提到的是,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售房者都必须承担的税务负担——契税。
其计算方法是以房产的实际成交价格作为依据。
契税的适用税率为3%至5%不等,但合肥市目前执行的税率标准为4%。
第二项需由售房者承担的税费是增值税,它的计算基数是整个交易金额。
整体适用税率为5%,但若房产购买之日至今已达两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居住用房的情况下,此种增值税可获得减免优惠。
个税也是售房者必须承受的税务压力。
具体来说,这个税负是根据交易金额与房屋原始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进行计算,税率高达20%。
另一方面,对于买卖双方共同分担税收的案例,那就要讨论到印花税了。
其计算基数依然是房屋成交价格,总体税率固定不变的为0.05%。
至于登记费的承担方,通常情况下是购房者,其计算方式是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类型来决定的。
一般而言,每平米的登记费为6元人民币,但最高收费额度不会超过300元人民币。
最后,评估费的承担者同样是购房者,其计算基础是房屋的评估价值。
一般来说,评估费的收取比例为评估价值的0.5%。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比如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等,这类费用在新房交易过程中比较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