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没生效前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吗
合同在生效日之前皆可被解除。
尽管已构成但尚未开始生效的合约具有可以成为解除依据的性质,然而由于这样的合同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具备实际的效力,从而也不会产生任何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故此,它们便完全有可能被撤销。
至于那些已经正式生效的确立了法律关系的合同,除非是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出现,否则单方面解除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换言之,即需承担合同所约定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租房合同日期按当天写吗
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租赁协议是否自签署当日起生效。
首先,倘若租赁协议明确规定了其正式生效日期或存在以某种特定条件作为生效前提的条款,那么在签署之日并非必然产生法律效力,直至法定的生效日期到达到成所述之生效要件后,这份协议方能正式生效。
其次,若租赁协议并未对生效日期或生效条件作出任何明文规定,那么在签署当日便可视为协议已经生效。
然而,若租赁协议明确规定了生效日期或存在以某种特定条件作为生效前提的条款,那么在签署之日并非必然产生法律效力,直至法定的生效日期到达到成所述之生效要件后,这份协议方能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