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买房有风险吗
这种风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极低的,当购买者选择以按揭方式购房时,银行通常都会先行对房产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审核。
届时,银行方面会直接将剩余款项汇入售房方的指定账户,并且在收到所有尾款之后,买方才能前往物业管理处办理物业交接等相关的交房手续。
为此,我们应该在签订合同时,就针对对方办理贷款所需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即在合同签署后的一定时间内,必须向银行递交完整的贷款申请材料并完成相应的贷款手续,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不能无限制地拖延下去。
我们还需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贷款金额,以便于双方在后续的交易过程中有据可依。
同样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在与对方进行过户之前,确保已收到银行出具的批准贷款承诺函,或者已经看到银行针对该套房产所签发的贷款合同,且该合同已经经过了银行的签字盖章确认。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大额借款恶意不还债权人可以提利息吗?
倘若存在欠款未予归还之情况,原告在启动诉讼程序之际有权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债务人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至于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应依据合同所载明内容为准;若合同未对此有所规定的话,则可以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索取逾期利息。
例如,若被告方在原告方催讨利息之后仍未及时偿还拖欠款项,在此种情况下,原告方便有权利主张其收取利息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