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不到期解除合同补偿标准
在租赁合约尚未经期届满之时宣告解除时,若为承租人出于单方面意志解除合同,那么应本由承租人对出租人所蒙受的损失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当尚余租约期限超越三个月之限时,其赔偿数额应当依据三个月租金计算而得;若剩余租期不足以达三个月者,则赔偿金额将依照剩余租期之租金总和进行结算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租房合同不到期退房押金能退吗
按照常规惯例,承租人在租赁协议到期之前选择离场,那么其所支付的押金则无法得到原数返还。
然而,这种情况并非绝对,根据租赁协议中设定的特定条款来看,例如:当租赁双方最初达成协议时,便可明文约定承租方只需在指定的提早通知期内向出租方提交告知函,那么这一行为并不被视为违反任何相关规定;此外,若承租方按约提前通知出租方他们即将终止租赁协议,并且在此通知期限内离开出租方的房产,那么作为出租方必须履行法律责任,全额归还承租方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