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租需要到派出所备案吗
确实有此必要。
无论是个人独自租房,还是通过中介机构出租不动产,在出租房屋满30天后的规定期限内,房屋主人以及租户务必携手各自所需之身份证明文件,即出租方所持有的身份证件、房产证、租赁协议,以及承租方所需的身份证等核心材料,若涉及商业用途,尚需提供相应的商家经营许可证及负责人身份证,共同前往所属管辖地的派出所,依法律程序完成不动产租赁的备案手续,同时由派出所在制定的流程中代为征收相关税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约房租退押金吗
关于房屋租赁中押金问题,当出租方违约时,押金将被退回;而当承租方违约时,押金则无法退还给承租方。
若双方另有其他特殊规定,则应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关于承租方违约的情况,应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即押金可用来弥补因违约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在房屋租赁合同出现违约情况下,假如是由房东方面产生的违约行为,那么押金应当予以全数退还。
倘若租户对租赁用屋或其中设备造成损害,我们有权在扣除相关损失之后再行返还押金;又若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为防止押金完全落入违约金之手,我们可先扣除罚款并保留余款恢复至原金额,若此时的房屋押金超过未扣罚前的违约金金额,那么扣除罚金后的剩余部分便需全数退还至承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