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肯搬怎么办

一、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肯搬怎么办

关于房屋租赁到期房客未能及时搬离,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我们应先通知房客在合理期限(如三日)之内将房屋腾空,并缴清剩余房租款项;若房客逾期仍未履行义务,则应依法向其提起诉讼程序,恳请法院支持责令房客限期搬离并缴纳相关费用。

当租赁期限届满之际,承租人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迁出所租赁的房屋。

若承租人有意继续使用该房屋,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前的三个月内向房东提出申请,并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之后,再与房东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以此来延续租赁关系。

再次,若在告知期限内房客仍然未予搬离,我们可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申请,同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便法院能够对房内的货物实施查封。

最后,我们可以就房款、延迟支付房款的同期银行利息、搬离租屋以及支付超期租住租金等事项提起诉讼。

若承租人未能按时提出续租申请,但在租赁期满后却未能及时迁出所租赁的房屋,那么他便构成了违约行为。

此时,承租人除了需要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的租金之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并且,如果因为这一违约行为给出租人带来了经济损失,且损失金额已经超出了违约金的范围,那么承租人还应对此进行赔偿。

部分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可能不会主动向承租人提出收回房屋,而是继续向承租人收取房租。

这种做法实际上相当于默认了租赁期限的延长,因此不能视为承租人违约。

但是,这种未经法律认可的租赁关系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

如果双方均有意愿续签租赁协议,应重新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取得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最后,如果在房屋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由于某些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前收回出租房屋,那么他们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

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出租房屋导致承租人遭受损失,那么出租人应该对此予以经济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租赁合同没到期房东要收房怎么办

当租户面临房东欲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时,首要步骤即为积极与房东展开有效的沟通交流,明确表达自身诉求并要求房东严格按照原先签订的租赁协议持续履行各方权益义务。

若房东方依然固执己见,执着于收回所出租房屋时,租户有权依据合同中的具体规则,向房东提出相应的违约赔偿要求。

在此过程中,租户需确保自身行为无任何违反合同规定之处,以便在面对房东的无理要求时,能够有足够的底气予以回绝,并要求房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倘若房东确实因为特殊原因(例如家庭突发紧急事件等)而不得不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租户可尝试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并依照合同条款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违约金或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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