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廉租房要收回去吗
凡是符合申请享受廉租房福利政策所需条件的住户,其所居住房屋均不会被收回。
倘家庭经济状况在过去一年内持续超出规定的收入标准,则需相应取消其获得廉租住房优惠政策支持的资格。
所谓廉租房,即是由地方政府通过租金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形式,向那些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并另有住房困难的家庭,给予社会保障性质的居住解决方案。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四条
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实物配租面积、租金等;
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二、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后卖了,另一方再买房可以按首套吗
在婚姻关系中,若其中一方在结婚前已经拥有了一处房产,那么在他们婚后选择再次购买房屋时,这一购房行为将无法享受到首次购房优惠政策,因为首套房的认证标准主要基于家庭整体概念,即家庭中的任意一位成员如果已在其个人名义下持有了一套住宅物业,那么另一方在这之后购买的任何房子均将会被视为第二套住房。
在此前提下,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入的房产,只要该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字之下,那么在购房过程中都将视同于二次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