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需要备案吗
租赁合同须办理备案手续。
自租赁协议正式成立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必须携同各自的身份证件、所租用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租赁协议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提出登记申请,并填写《备案登记申请表》。
租赁工作人员对以上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和监督验证后,将作出初始审批意见。
接下来需进行二次审查核实,对于通过审查的申请,审核组将出具二次审批意见。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应的税费费用,最后由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向申请人颁发《房屋租赁登记证》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二、刚签的租房合同还没住可以解除吗
新签订的租赁契约尚未开始执行期间,是可以进行解除的。
承租者有权根据与出租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解除该租赁条约;或者,当规定的或是协议的解除契约条件得到满足之后,承租者也可向出租人递交退还房屋的通知,并在通知送达到出租人手中之时解除租赁条约。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若是经过平等协商,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而当特定情形发生时,解除合约条款约定的一方应可以行使解除权来取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