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是由不动产中心出示吗
商品房购房合同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其所采用的购房合同须为房管部门统一印刷。
合同部分条款仍可经由买卖双方协商后作出修改或补充。
普遍情况下,开发商会从房管部门的网站上下载并打印已备好的购房合同,随后依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做相应增补与调整,但需注意,此类补充条款同样须经本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购房人未取得不动产权证能否将房产对外出售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尚未获得房屋所有权凭证的物业是被严格禁止进行销售活动的。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类型的房产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首先,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未能满足相应条件的房地产;其次,法院和政府机构依据法律程序作出裁决,对该房产实施查封或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再次,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房地产;第四,共有性质的房地产,在未经所有共同权益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也不得进行转让;第五,权属存在争议的房地产;第六,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并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最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类型的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