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贷款买房还没有拿房产证可以加女方的名字吗
当然可以了,若是在结婚前由一方向另一方购买的房产,那么,在无任何反对意见或相关契约约定的情形下,倘若将配偶的姓名添入房屋产权证上,普遍会被视为对其伴侣的赠予之举。
换言之,在配偶姓名被添加之后,此房产便属于双方的合法婚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必须对此予以合理分割。
在为配偶姓名添加至房屋产权证之时,双方亦可另行签署一份书面的婚内财产协议,以更为清晰地界定房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从而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贷款买房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若您在婚前以贷款方式购置了房屋,实际上是可以将该房屋产权名册上加入女方姓名的。
若您选择在房产证书上增添女方姓名,这将被视为男方对于女方的一种无偿赠予行为,进而使得这套房产转变为夫妇两人的共有财产。
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部分贷款以及房屋价值上升的部分,从一般意义上来讲,都应被视作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如果您们双方能够达成书面协议,那么也可以根据这份协议来确定房产的最终归属权。
如果房产尚有未偿还的贷款,那么银行通常不会同意随意更改房屋的所有权,因为在抵押状态下,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其实是归属于银行的。
如果您们婚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贷款,那么这些支出就应当被看作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责任。
如果您并不希望女方在房产中拥有产权份额,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公证或者其他书面形式来明确约定财产的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