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了首付没签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针对购置房产已经支付了首次付款却尚未签订正式合同的状况,若需撤回此项交易,或许可行,然而这样做必然会给购买者带来一定程度上的违约责任。
购买者可试图通过与售卖方进行协商并达成统一认识的方式来解除此次交易,亦或是根据现有的合同条款以及法律规定,在出现预设的解除条件之后,给售卖方发出一份明确的退房通知,当这个通知送达到售卖方手中时,则意味着双方的房屋买卖关系即告终止。
关于迟延交付房屋的问题,这应该是当前大部分购房者可能遭遇的困境之一。
若在房地产开发商与购买者双方在合同中有过具体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后,购房者仍未得到房地产开发商给出的实际入住通知,那么就属于开发商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
开发手续不全同样也可能导致房屋购销合同无法生效。
在此情况下,购买者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款项并加算利息,同时要求赔偿因逾期交付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上述各类情况都是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真实困境,希望广大购房者能够认真对待,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法院执行会保全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吗
若被申请人仅持有购房合约,然而其已支付首付款或整体购房款项,则在经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法院预计会批准对该房产实施财产保全措施。
如果该房产事宜已然进入执行阶段,那么应采用执行异议程序以保护自身固有的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如能证实该房产并不属于被执行人所有,那么来自人民法院的收集将被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