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买房一方还贷离婚怎么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并仅有一方承担贷款偿还责任的情况,应当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处理。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只要婚姻关系成立后购买的房屋由其中一方以个人工资收入负担贷款还款责任或者双方共同负担贷款还款责任,那么这处房地产均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这处房产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判定该不动产归属权属登记的一方所有,但同时也需要对另一方在离婚时所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结婚前买的房子离婚了怎么处理
关于婚前购房在离婚后应如何进行分割的问题,往往会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具体来说,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形及其相应的处理方式:
首先,若在婚前购房之时,一方全额支付了房款并将其登记在自身名下,那么这便构成了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在离婚诉讼中,此种情况下的房产不应被分割。
其次,如果在婚前购房之时,一方全额支付了房款但却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如若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共识,则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再者,如果在婚前购房之时,一方通过贷款方式购得房产并将其登记在自身名下,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承担了还贷责任,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该房产将被判给登记方所有,但同时,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以及还贷部分也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对此部分财产提出分割请求。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即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全额支付房款并将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情况。
在法律上,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父母对其子女的单方面赠予,因此该房产应被视为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在离婚诉讼中,此种情况下的房产不应被分割。
最后,对于婚前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在离婚诉讼中,法院通常会依据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