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个人出资买房写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首先,若婚前由一方单独出资购买房屋并写有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这通常被理解为是出资方对另一方所拥有的房产份额的赠与行为,因此,该房屋将被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在没有任何特别约定表明需要划分持份比例的前提下,我们可以默认为夫妻双方拥有同等的所有权份额。
当面临离婚分割房产的问题时,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则可以根据协商的结果来确定各自的持份比例;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在做出裁决时可能会考虑到出资情况,从而判决出资较多的一方获得更多的份额。
其次,如果在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写有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在双方未能结婚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通常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划分。
同样地,在双方分手的情况下,也应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但是,如果双方已经步入婚姻殿堂,那么该房屋就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在房产登记证书上没有明确规定持份比例的情况下,分割房产时通常会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我去跟我老公贷款房有我们俩名字主贷人是我想离婚怎么办
夫妻之间达成离婚协议可采用协议离婚或法律途径诉讼离婚两种形式。
若涉及到有房产贷款负担的情况,双方可通过签定协议的方式自行协商解决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事宜。
协议上明确规定:离婚之后,房屋产权将归属至夫妻中的某一方手中,由其在离异后独自承担和负责偿还剩余未清偿的房子贷款。
倘若双方未能就协商结果达成共识,则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时就离婚后房子的产权归属一事提交诉状。
待法院予以判决认定后,纠纷即可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