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怎么办
针对离婚所涉及的财产问题,通常情况下以协商方式进行分割处理。
具体来说,以下几个方面需要重点关注:
1、当子女尚未步入婚姻殿堂之前,父母为其购置房产或者为其购房提供部分资金支持,那么这处房产或者这笔资金可以被视为父母单方面赠送给自己孩子的礼物,与子女婚后的伴侣并无直接关联。
2、然而,如果子女已经组建家庭,父母再次为他们购买房产或者提供部分资金支持,那么这处房产或者这笔资金就可以被视为父母赠送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礼物,在离婚时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离婚协议已经签字后发现还有未分割房产的怎么办民法典的规定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若双方发现存在尚未进行分配处理的共有财产,无论此项财产归属于哪一方,都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对此部分财产重新进行分配和处置。
依据我国司法解释之规定,婚姻结束之后,任何一方若认为尚有未被分配的夫妻共有的财产,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查,如果确认该财产确实为离婚时未曾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人民法院将依法对此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