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加女方名离婚怎么分
在婚前由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并且婚后加上女方姓名的行为,实际上就等同于赋予女方一部分房屋所有权份额,由此可知,此房屋即为夫妻共同所有之财产,若面临离婚纠纷,可依据以下两种情形来进行相应的资产分割处理:首先,若是双方已进行所有权登记,并且明确记载了各自主张的所有权份额,那么这个产权模式便属于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这一前提条件下,倘若夫妻二人决定离婚,那么就必须按照先前登记的所有权份额来进行房产所有权的分割。
如果双方在所有权登记中选择的是共同共有,但是并没有对各自所拥有的权利状况做出详细说明,在此种情况下,我们无法准确地判断出他们各自所占据的所有权份额。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并不意味着房产所有权会被平均分配给双方,具体的分割方式还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和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析产
离婚析产是指离婚的夫妇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为明确划分各自对共有房屋所享有的权益而进行的一系列程序性登记手续。
根据现行法规,离异双方可享受免收交易税费的政策优惠。
若涉及的待析产房屋尚处于按揭状态,则必须得到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的积极配合方可完成析产登记,或者先将贷款全部偿还完毕。
各家银行针对离婚析产问题的处理方式存在差异,通常情况下,客户除了需要前往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之外,还可能需要额外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以下是办理离婚析产的基本流程:首先,前往公证机构办理析产公证书。
但是,如果在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经由民政局备案)中已明确约定了房屋所有权归属,那么便无需再次办理析产公证书;其次,按照抵押权银行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第三,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提交免征契税的申请;第四,前往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因地区而异),同时缴纳登记费用;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及他项权证。
请注意:
a.通常而言,仅需其中一方(即通过协议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前往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无需另一方陪同协助。
b.如在离婚协议书中规定某一方须以支付款项作为补偿条件,从而获取房屋所有权的,在办理房地产管理局手续时需提供相应的资金转账证明。